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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介绍
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非生产性废旧(钢铁、铜、铝)等金属回收、销售;废旧化工设备、矿山设备及各种设备拆除、回收及销售;废旧汽车(不含小轿车)、柴油车、摩托车、各类工程机械的回收、销售;工程废弃物、废旧电缆电线、电机各类报废电力设施及建筑材类再生资源的收购、加工、销售;废旧家电、纸壳、纸品、塑料回收、销售;废旧轮胎回收、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 [详细介绍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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